日前,汕頭交警對部分電子監控設備抓拍的逆行、闖紅燈、不按道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等典型交通違法行為及其駕駛員予以曝光。
違法當事人:梁某發
【資料圖】
違法行為:駕駛非機動車時雙手離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中山路與黃山路段
違法當事人:莊某來
違法行為: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
違法地點:中山路與新興路交叉口
違法當事人:房某濱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金砂東路
違法當事人:張某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中山東廈路口
違法當事人:陳某彪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海濱路
違法當事人:王某楷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違法地點:機場迎賓路
違法當事人:黃某輝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違法地點:嵩山路
違法當事人:洪某榮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逆向行駛、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潮護大窖路口
違法當事人:田某林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逆向行駛
違法地點:嵩山汕汾路口
違法當事人:趙某澤
違法行為:摩托車逆向行駛、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達南大眾路口
公安交警部門將對以上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教育處罰,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引以為戒,遵規守法,共建共享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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