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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中的“意”,是書家的主觀意識在書寫中有意無意的表現,在欣賞者而言則是書法作品在筆墨點畫中透露出來的意境、意象、意味和情趣。
書法之“意”可表現為書寫時的一種筆意。
書寫中的“筆意”包含了很多復雜、微妙的信息,像一朵復雜的“信息云”儲藏在書法作品的點畫中。
一、書法中用筆時的筆“意”表現為揮運時的筆勢、筆法、筆力。比如書家用的是方筆還是圓筆,是藏鋒還是露鋒,是逆入平出還是順勢切入;運筆取勢的方向和速度的變化,包括使轉縱橫、牽掣停駐、左右曲直、起承開合、快慢疾徐、提按頓挫;書寫時用力的輕重大小等,都體現在書寫的筆畫中而表現為一種“筆意”。清傅山云:“寫字無奇巧,只有正拙。正極奇生,歸于大巧若拙已矣。不信時,但于落筆時,先萌一意,我要使此如何一勢,及成字后,與意之結構全乖,亦可以知此中天倪,造作不得矣……四十年后,無意合拍,遂能大家。”
二,書寫時的筆“意”體現在字里行間、謀篇布局的安排中。一幅作品從大看是一個整體,從小看是一筆筆、一字字、一行行,每一字、每一行中都有筆,但它又不是孤立的,總是要與其它的字、其它的行發生聯系。高明的書者往往能根據上下左右的情況和總體的篇章布局隨機作出安排,對行間字里的分朱布白作出調整,并且最終把它落實到一筆一畫中去,它體現了書者的匠心巧構,這也是一種“意”。蘇軾《石蒼舒醉墨堂》詩云:“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又曰:“意之所到,則筆力曲折,無不盡意。”
三,書寫時的筆“意”表現為筆墨感覺。王鐸嘗言:“凡作草書,須有登吾嵩山絕頂之意。”黃庭堅亦嘗謂作書如“逆水行舟”。他們并不是說真正的登山、撐船,只是說書寫時心中要有那種感覺。這種感覺只有書家進入創作時才能感覺到,但它對書寫活動也產生影響,只不過它是潛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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