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8月23日上午7時許,鶴壁市公安局鶴山區分局鶴壁集鎮派出所民輔警在鶴山區鶴源路進行巡邏時發現,有一輛白色的箱式貨車非法運輸液化氣罐。正在附近巡邏的民輔警迅速對相關車輛進行攔截,民警當場將駕駛員孫某控制。
經現場查看,民警發現該貨車內載有36個液化氣罐,且罐中均裝滿液化氣,而車上卻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為及時消除隱患,民警隨即依法扣押液化氣罐,并將駕駛人孫某帶回辦案區進行調查。
經調查,該車輛沒有辦理任何危險物品的運輸手續,屬于非法運輸易燃易爆?;?。違法行為人孫某因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淡薄,為了賺取經濟利益鋌而走險,在明知道自己未取得運輸液化氣等危險物品資質的情況下,仍然非法運輸液化氣罐進行販賣。
目前,36罐煤氣已經全部安全轉移。8月23日,違法行為人孫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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