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就拆遷。過去,拆遷戶就等于暴發戶,一個“拆”字,改變了一群人的命運,一夜暴富也不再是夢,不過,在未來,拆遷暴發戶或將成為歷史了,北京已經打響拆遷改革第一槍,宣布不拆了!
近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關于對《北京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該《辦法》擬以“搬遷”代替“拆遷”,廢止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實現征地與房屋搬遷同步實施,并規定集體土地上房屋搬遷補償納入征收集體土地征收程序,強化房屋安置。此次政策還特別設立了非住宅房屋補償的專章,以貨幣補償為主。
什么意思呢?這就意味著,北京或將正式告別“拆遷”,以后也再無所謂的“拆遷釘子戶”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這其中,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將“拆遷”兩個字更改為“搬遷”,雖然看似只是一字之差,但內涵卻大不相同。“拆遷”的主體是誰?政府,而“搬遷”的主體呢?是使用土地的農民集體,所以,搬遷背后反應的是農民在征地過程中有了更多的參與權了。
而一說到集體土地,想必大家就都明白了吧?集體土地,顧名思義,一般都是小集體的,最常見的就是我們常說的村集體,對應這里,我們可以理解為北京的“城中村”,截止2022年,北京農村戶籍人口為272.67萬人,因此,這里的集體土地的搬遷,大概也就是指這部分人了。
那《辦法》中所說的征地與房屋搬遷同步實施,又是什么意思呢?
大家都知道,以前北京拆遷或者說全國拆遷,其實是土地買賣三部曲其中的第二步。何謂三部曲?第一步叫征地,就是先和村集體談妥這塊地多少錢;第二步才叫拆遷,就是和村民談妥房屋多少錢,這兩個都談好了,才能到第三步,招拍掛,也就是上市買賣,招開發商。
這個流程,大家可以想一下,肯定會有很多矛盾,很多情況下都是村集體談好了,村民不干了,想要多一些賠償,而我們常說的釘子戶就是這樣應運而生的。而且還有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國家要給兩次錢,征地給一次、拆遷給一次。事實上,拆遷的宅基地是包括是征地那個里面的,但人家蓋了房子,不讓拆也不能強拆。
而以后征地和拆遷同步進行,就簡單多了,只要掏一次錢,和村集體談妥就行了,不和村民談,村民不干,怎么辦,村集體自己想辦法,談不好,就換個地方。
此外,在本次出臺的《辦法》中,還有個大變化,那就是“征地補償安置方式”的調整。
目前,在全國各地出臺的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政策中,有安置房安置、房票安置、宅基地安置、貨幣補償等幾種主要的補償方式。而在這次《辦法》中卻強調房屋安置,這也就意味著以后給錢的可能性很小了,不會再像以前一樣,一拆就出現一大批暴發戶了。
可以說,這次,北京為其他城市樹立了房屋征收標準的標桿,未來,或許全國也都將從“拆遷”變為“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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