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掛網公布由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等17個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實施意見》(下簡稱《實施意見》),并進行解讀問答。
《實施意見》明確,加快建設生育友好省,穩妥有序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托育、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生育支持措施,推動廣東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資料圖】
其中,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
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備受關注。
優生優育:地市實現母嬰友好醫院和兒童友好醫院全覆蓋
優生優育是減少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整體素質、保障兒童健康的基礎工程?!秾嵤┮庖姟吩趦炆鷥炗矫嫣岢隽藘灮谭?、提升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強化生殖健康服務、提高嬰幼兒家庭照護能力等4項措施。
《實施意見》指出,省、市、縣級均應設置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全面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等出生缺陷防控項目;為0―6歲兒童提供免費健康檢查、生長發育監測、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中醫調養等服務,加強兒童視力、聽力和口腔保健等醫療保健服務,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有全科醫生提供規范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有醫師專職從事兒童保健服務。全省所有地市實現母嬰友好醫院和兒童友好醫院全覆蓋。全省推廣普及鎮痛分娩,提升分娩鎮痛水平。
在嬰幼兒照護方面,廣東支持各地探索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擴大家政企業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供給,鼓勵有條件的托育機構與家政企業等合作,提供上門居家嬰幼兒照護服務。
托育: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
托育服務事關嬰幼兒的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秾嵤┮庖姟窂闹С制栈萃杏諌汛蟀l展,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促進托育服務提質培優3個方面推動托育服務體系加快發展。
據《實施意見》,每個地市編制出臺“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
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專項債券以及土地、稅收等政策,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市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機構開辦建設補助、托位補助以及示范托育機構“以獎代投”制度。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積極支持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托育服務。支持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形式開展普惠托育服務,并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改造環境、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
托育機構用電執行所在地的居民合表用戶電價,用水、用管道燃氣執行所在地規定的居民階梯水價、氣價相關政策。
廣東鼓勵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開設托育服務相關專業,支持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等面向托育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發放培訓補貼將按照國家部署逐步實行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廣東積極開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城市創建活動,市、縣分別建成1個市級示范性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和1家示范性托育服務機構,到2025年創建不少于4個示范城市。
教育:逐年增加公辦幼兒園學位供給
《實施意見》對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分別做了部署。
全省將逐年增加公辦幼兒園學位供給,“十四五”期間新增33萬個以上公辦幼兒園學位,新建、改擴建2500所公辦幼兒園。新建住宅小區的配套幼兒園設立為公辦幼兒園。鼓勵和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普通高校、街道、村集體等舉辦公辦幼兒園。通過健全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建立普惠性幼兒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制度。
在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方面,推動全省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優質均衡發展,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推動珠三角地區對口幫扶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嚴格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減輕群眾經濟負擔。
社保:探索生育彈性休假更多生育相關項目納入醫保
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對減輕家庭生育負擔具有重要作用,《實施意見》進一步支持各地、各用人單位探索實施更加彈性的生育休假制度,加強對職工的人文關懷;逐步建立完善多方分擔的假期用工成本機制,切實保障職工假期待遇;鼓勵用人單位參照廣東護理假規定,為父母為外省戶籍,本人在廣東工作的獨生子女安排休假。
《實施意見》提出,強化生育保險保障作用,將更多有關生育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按規定納入醫?;鹬Ц斗秶?,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等人群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將住院分娩、產前檢查等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廣東還聚焦育齡婦女異地生育需求,做好生育保險待遇核定與支付業務“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工作。
住房:購房租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實施意見》提出,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實施精準購房租房傾斜政策,強化稅收、經濟補助等支持政策等3項措施。
在公租房保障對促進積極生育的支持措施上,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進一步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納入優先配租范圍,也可結合當地房源實際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對選擇租賃補貼的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在實施精準購房租房傾斜政策方面,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
對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適當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或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實施意見》指出,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訂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執行。
此外,廣東將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各地可結合實際,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制定實施差異化住房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在稅收、經濟補助等支持政策上,將落實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對依法保障職工生育權益用人單位激勵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根據當地實際,對生育的家庭給予一定額度的育兒補貼。
就業:鼓勵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
生育友好的就業環境有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減少后顧之憂,《實施意見》提出了推動構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和加強勞動者就業權益保障的工作部署。
鼓勵用人單位將幫助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相關措施納入集體合同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條款,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方式,幫助有接送子女上下學、照顧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職工解決困難。
鼓勵有條件地區結合學位供給情況,探索推動多孩家庭子女入學(入園)“長幼隨學”機制,方便家長接送孩子。
推廣在本省部分地區已經形成良好效應的“媽媽崗”等靈活就業方式,幫助女性就業。
實施母乳喂養促進行動。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建立孕婦休息室、哺乳室,配備必要母嬰服務設施,更好滿足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需求。
鼓勵有條件的單位開展職工子女托管服務。由志愿服務組織與社區結對,開展親子服務、“四點半課堂”等志愿服務。
《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實施意見》原文:http://wsjkw.gd.gov.cn/hdjl/hdjl_zcwj/content/post_4194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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